灵璧县社会保险经办
一、社会保险险种介绍
二、单位业务
1、单位业务思维导图
2、单位首次参保登记
3、参保人员增减
4、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5、缴费计算方式
6、单位参保缴费温馨提示
7、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位)
8、单位网办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
9、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变更
10、缴费基数申报
11、工伤事故备案
12、社会保险征缴稽核
13、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三、个人业务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退休思维导图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入账
4、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个人)
5、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
6、恢复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
7、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转移
8、失业金申领
9、参保人员退保
10、申领退休待遇
11、退休待遇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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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退休待遇资格认证
## 本文介绍已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遗属待遇、办理待遇资格认证事宜 ## 业务场景 该项业务适用于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遗属待遇的人员,每年的待遇资格认证 ##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2001〕8号) 《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四项基础工作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7号) 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 ## 相关法律条文摘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2001〕8号):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进行核查。 《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四项基础工作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7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要将常规性报告和定期集中认证有机结合起来,构筑防范冒领养老金的有效机制。 ## 是否需要集中认证 国家于2018年开始宣布取消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工作,以分散认证、协作认证,减少认证的麻烦。取消“集中”认证,并不表示不认证。 ## 灵璧县办理资格认证地址和电话 办理地址: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区7-10号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服务电话:0557-6555282、0557-6555285、0557-6555276、0557-6555990 ## 自助认证(建议办理途径) 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自助认证,无需前往办事窗口。 1、“皖事通”手机客户端(手机认证) 2、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手机认证) 3、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宿州人社便民E站(手机认证) 4、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脑认证) 5、“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手机认证) ## ↓点击下方查看操作演示↓ [以上认证方式操作示例](https://mp.weixin.qq.com/s/lZEkAkyf8jPgnFUu9jY9Yg "以上认证方式操作示例") ## 温馨提示 如遇操作不明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灵璧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0557-6555282、0557-6555285、0557-6555276、0557-6555990、0557-6037992 劳动保障客服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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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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