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社会保险经办
一、社会保险险种介绍
二、单位业务
1、单位业务思维导图
2、单位首次参保登记
3、参保人员增减
4、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5、缴费计算方式
6、单位参保缴费温馨提示
7、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位)
8、单位网办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
9、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变更
10、缴费基数申报
11、工伤事故备案
12、社会保险征缴稽核
13、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三、个人业务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退休思维导图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入账
4、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个人)
5、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
6、恢复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
7、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转移
8、失业金申领
9、参保人员退保
10、申领退休待遇
11、退休待遇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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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保人员增减
## 本文介绍参保单位开户后,办理增、减参保缴费人员的方法 > d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相关法律条文摘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禁止虚构劳动用工关系参加社会保险 ##### 虚构劳动关系 1、虚构劳动合同。 2、虚构劳动事实。 即为:首先就是虚构一个劳动合同,其次,就是虚构在公司上班的劳动事实。 ####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一条【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一)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违规一次性补缴、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网上办理 1、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ahrs.ahzwfw.gov.cn:12333/ahqyy_szw/qy/index.jsp)” 2、点击“单位业务”,新页面中使用法人用户账号登录; 3、进入“多险种申报平台;点击“增减员申报”功能,进行增减员申报。 4、增员申报,填写完成增员信息后,点击“相关查询”、“人员申报查询”、“待提交数据查询”,提交本次申报人员数据即可。减员申报同样需要进行数据提交。 5、点击查看→[网办操作手册](https://docs.qq.com/doc/DZmlZaEFlWWhpZ3RM) 点击查看→[网办常见问题](https://docs.qq.com/doc/DZmtNYVB3TXJyaUhn?addToGroup=1&group_code=607911415) ```mindmap # 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ahrs.ahzwfw.gov.cn:12333/ahqyy_szw/qy/index.jsp) ## 1、点击“单位业务”下的任一功能,新页面中使用法人用户账号登录 ## 2、进入“多险种申报平台”,点击“增减员申报”功能,进行增减员申报 ## 3、录入增减员信息 ## 4、点击“相关查询”、“人员申报查询”、“待提交数据查询” ## 5、提交本次申报增减数据 ``` ## 线下办理参保增减员 如不便网办,可以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减员 ### 增员 1、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增减表一份、参保登记表一份、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参保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一张。 2、申报地址: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区7-10号人社综合窗口 3、服务电话:0557-6555285、0557-6555276、0557-6555282、0557-6555990、0557-6037992 4、申报时间:每月1-25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网办为每月1-25日,业务封锁期为每月26日00:00:00-次月1日00:00:00 ### 减员 1、申报材料:增减表一份、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减员相关材料,如调动等) 2、申报地址: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区7-10号人社综合窗口 3、服务电话:0557-6555285、0557-6555276、0557-6555282、0557-6037992 4、申报时间:每月1-25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网办为每月1-25日,业务封锁期为每月26日00:00:00-次月1日00:00:00 ### 线下办理相关表格下载 [【附件】20221024最新社会保险和劳动用工备案申报表格.zip](/media/attachment/2025/08/20221024%E6%9C%80%E6%96%B0%E7%A4%BE%E4%BC%9A%E4%BF%9D%E9%99%A9%E5%92%8C%E5%8A%B3%E5%8A%A8%E7%94%A8%E5%B7%A5%E5%A4%87%E6%A1%88%E7%94%B3%E6%8A%A5%E8%A1%A8%E6%A0%BC.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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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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