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社会保险经办
一、社会保险险种介绍
二、单位业务
1、单位业务思维导图
2、单位首次参保登记
3、参保人员增减
4、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5、缴费计算方式
6、单位参保缴费温馨提示
7、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位)
8、单位网办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
9、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变更
10、缴费基数申报
11、工伤事故备案
12、社会保险征缴稽核
13、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三、个人业务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退休思维导图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入账
4、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个人)
5、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
6、恢复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
7、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转移
8、失业金申领
9、参保人员退保
10、申领退休待遇
11、退休待遇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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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首次参保登记
## 单位首次参保开户即单位首次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本文介绍灵璧县境内用人单位首次参保开户办理流程,办理险种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28号)》 ## 相关法律条文摘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28号)》第三章 社会保险登记第八条 缴费单位必须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思维导图 ```mindmap # 单位成立 ## 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 凭社保编号到税务(0557-6912366)进行保险税种登记 ### 在[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ahrs.ahzwfw.gov.cn:12333/ahqyy_szw/qy/index.jsp)办理增加参保缴费人员(方法见【[参保人员增减](http://lbrxwkxt.lingbirx.com/doc/15/ "参保人员增减")】) ### 社会保险增员审核通过后在电子税务局自主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详见【[缴纳社会保险费](http://lbrxwkxt.lingbirx.com/doc/13/ "缴纳社会保险费")】) ### 按月足额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 ## 线下办理方法 1、预参保单位缴费专管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专管员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前往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区7-10号人社综合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开户。 2、开户后,得到单位社会保险编号,持营业执照和单位编号至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D区税务窗口进行税种登记,税务窗口服务电话:0557-6912366,税种登记所需材料请拨打税务窗口电话咨询。 3、以上完成后,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ahrs.ahzwfw.gov.cn:12333/ahqyy_szw/qy/index.jsp)”自主申报增加参保缴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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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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