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社会保险经办
一、社会保险险种介绍
二、单位业务
1、单位业务思维导图
2、单位首次参保登记
3、参保人员增减
4、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5、缴费计算方式
6、单位参保缴费温馨提示
7、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位)
8、单位网办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
9、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变更
10、缴费基数申报
11、工伤事故备案
12、社会保险征缴稽核
13、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三、个人业务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退休思维导图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入账
4、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个人)
5、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
6、恢复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
7、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转移
8、失业金申领
9、参保人员退保
10、申领退休待遇
11、退休待遇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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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变更
## 本文介绍参保单位首次参保登记后,法定代表人、缴费专管员、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变更方法 ##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28号)》 ## 相关法律条文摘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28号)》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申请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因住所变动或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的,应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到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28号)》第二十四条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对下列社会保险费征缴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一)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情况; (二)缴费单位申报缴费的情况; (三)缴费单位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及个人缴费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可对缴费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等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发现有违反《条例》和本规定行为的,有权责令其改正。 ## 网上办理(简便办理途径) [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ahrs.ahzwfw.gov.cn:12333/ahqyy_szw/qy/index.jsp) ## 线下办理 下载压缩包文件,填制参保单位信息变更表格,提交至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区7-10号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服务电话:0557-6555285、0557-6555276、0557-6555282、0557-6555990 [【附件】20221024最新社会保险和劳动用工备案申报表格.zip](/media/attachment/2025/08/20221024%E6%9C%80%E6%96%B0%E7%A4%BE%E4%BC%9A%E4%BF%9D%E9%99%A9%E5%92%8C%E5%8A%B3%E5%8A%A8%E7%94%A8%E5%B7%A5%E5%A4%87%E6%A1%88%E7%94%B3%E6%8A%A5%E8%A1%A8%E6%A0%BC.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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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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