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社会保险经办
一、社会保险险种介绍
二、单位业务
1、单位业务思维导图
2、单位首次参保登记
3、参保人员增减
4、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5、缴费计算方式
6、单位参保缴费温馨提示
7、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位)
8、单位网办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
9、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变更
10、缴费基数申报
11、工伤事故备案
12、社会保险征缴稽核
13、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三、个人业务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退休思维导图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入账
4、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个人)
5、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
6、恢复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
7、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转移
8、失业金申领
9、参保人员退保
10、申领退休待遇
11、退休待遇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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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伤事故备案
## 本文介绍工伤事故备案事宜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最长不超过48小时。 ## 相关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 相关法律条文摘选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最长不超过48小时。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职工工伤认定由参加工伤保险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认定由生产经营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四十七条 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职工伤残等级或者待遇领取方式发生变化,其本人工资以发生变化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伤残津贴或者养老金为基数计算。缴费工资、伤残津贴或者养老金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为基数计算。 ## 办理地址和服务电话 办理地址: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C区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服务电话:0557-655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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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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